>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一种:
已与博士后科研院校所有合作,有确定的博士后人选,经工作站单位与流动站单位共同协商确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选,则须办理如下程序:
1、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和《关于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2、将有关材料由博士后流动站报全国博管会或试点省市博管办审核备案,下批文,同意其进入工作站与流动站做博士后,联合培养。
3、拿到批文,进行进站开题报告,完成进站程序。
第二种:
园区企业有项目,但没有相应的科研院校所,没有博士后人选,则须办理如下程序:
1、填写《招收博士后项目需求表》,由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需求项目征集拿到科研院校所发布,进行对接,如对接上,则操作流程如同第一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