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资金补助结果的公示
依照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金华市高新园区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高新局初审,金华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实施专项审计,拟确定金华智科信息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为 399.5万元,现将补助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 3月1日,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对结果如有意见或异议,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金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周婷,电话:82381711。
附件:金华市高新园区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金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局
2018年2月22日
附件:
金华市高新园区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企业申报 投资额(万元) |
补助资金 |
1 |
金华智科信息经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 |
4637 |
3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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