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创新载体、企业:
根据《金华市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金市科〔2019〕75号)和《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区科技创新券及科技信贷奖励兑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7-12月)申请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1.金华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科技评估、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知识产权服务(专利分析评估、专利纠纷服务)等合同及服务记录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自付部分资金发票复印件;
4.企业自付部分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5.创新载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创新券抵现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发票或收据抬头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内容为金华开发区2020年度7-12月科技创新券。
二、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创新载体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第1、2、3、4和5项纸质版一式二份(其中申请表加盖公章,其他附件材料需首页加盖公章、其余加盖骑缝章)邮寄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申请材料第6项一式一份,可在兑付资金审定后送交。
三、兑付标准
2020年7-12月使用的创新券兑付按金市科〔2019〕75号文件执行,即根据创新载体提供的服务,企业所需支付费的50%可用创新券按抵扣,每家企业年度创新券额度不超过20万元。2020年1-6月未申请兑付的创新券符合相关规定的,本次按相同要求申请兑付。
四、其他事项
请各创新载体仔细审查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若载体提出需求,有关企业应配合载体提供相应材料。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政策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付小刚;电话:0579-89150025,13738905284;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1208室;邮编:321017。
附件:金华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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