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内企业:
根据《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入园管理细则》(金科创﹝2020﹞2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企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7年3月1日-2020年6月5日期间(第三十批至第三十七批)入园的在孵企业。
2. 金华科技园租赁企业及飞地园区企业。
考核年度入驻未满6个月的企业、清退中的企业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1.在孵及租赁企业:企业发展情况、经济效益、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获取、资质认定、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企业管理及工作配合情况等。
2. 飞地企业:企业年度营收、纳税贡献、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影响力、工作配合度、融资能力、招商引资等。
三、考核办法
1.定量考核
1)在孵及租赁企业:根据《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入园管理细则》(金科创﹝2020﹞29号)文件精神,采用年终考核(占60%)与日常月度考核(占4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
2)飞地企业:根据金开办﹝2020﹞120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飞地园区管理细则》文件精神,按考核基础分(100分)加上加分项(共20分)综合得分的总分进行考核。
2.查阅资料与实地考核相结合。各企业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年终考核材料及相关附件上报至科创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组织经发局、金开产发集团及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综合评价。
考核统计表中反映的各类经济数据必须与企业年报数据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优资格。
四、材料要求
1.在孵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度工作书面总结。内容包括企业简介,经营情况,孵化项目执行情况,2020年度新产品开发、人才引进、科技立项、规模发展、企业管理及2021年工作计划等。
2)《金华科技园在孵企业2020年度考核统计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引进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与院校所合作开发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证明,科技项目立项需提供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新引进的知识产权需提供转让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租赁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金华科技园租赁企业2020年度考核统计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相关证明文件,与院校所合作开发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证明,科技项目立项需提供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需提供转让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飞地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度工作书面总结。内容包括企业简介,经营情况, 2020年度新产品开发、人才引进、科技立项、规模发展、企业管理及2021年工作计划等。
2)《金华科创园飞地园区企业2020年度考核统计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年度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如有);企业飞地办公人员名单,新引进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纳证明,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提供学历或职称等证明;与院校所合作开发的项目需提供合同等证明;科技项目立项需提供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新增知识产权需提供授权或转让证明;新认定或复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证明文件等。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基地名称 |
联络员 |
联系方式 |
浙中网络经济中心 |
陈震 施羽超 |
18867917091 18268255296 |
浙中仙华科创园 |
陈震 李佩佳 |
18867917091 17858511277 |
金华信息智慧产业园 |
董天成 |
13645798484 |
金华科技园亚泰孵化基地 |
金瑾 |
15727919006 |
金华科技园创新孵化基地 |
施羽超 |
18268255296 |
金华科创园飞地园区 |
雷小慧 汤 戈 |
13720042942 18858910248 |
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hcy.cn)或关注“金华科技园”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版。
附件:1.金华科技园在孵企业2020年度考核统计表
2.金华科技园租赁企业2020年度考核统计表
3.金华科创园飞地园区企业2020年度考核统计表
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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